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必须事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按规定验证,达到C级以上标准。
二、食品按实际需要采购,每天专人验收过秤,建立验收簿。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均应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四、食堂要做到生熟分开,刀、案板、盆、筐、抹布等用后要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开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采购时间和保持期限,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库房保持干燥,各种盛器加盖,防止食品污染。
六、每天供应的中、副餐应冰箱保鲜留样48小时。
七、炊事人员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上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八、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废弃物应加盖贮存,至少应每天清除2次,清除后的容器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九、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膳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膳食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