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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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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握好政治巡察本质,不折不扣完成两个巡察全覆盖。要聚焦政治巡察,深刻认识和把握“国之大者”,紧扣职责使命,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中肯指出我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的29类问题,涉及29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与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镇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周俊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梁毅同志和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镇党委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周俊华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石井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石井发〔2018〕75号),对29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周俊华同志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在布置每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9个问题中,29个问题已立行立改,16个问题已制度整改,28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在整改过程中,镇党委加大对信访件的办理,对区委巡察组交办的16个信访件,进行调查,现已全部办结;对区纪委移交的13个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已经完成调查核实,共党纪政纪立案7人,其中1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并取消任期定补干部待遇。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清退兼职取酬,共清退651526元;二是加强责任心教育,进一步提高落实力。三是出台《石井镇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和《石井镇督查工作制度》,并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范畴。针对镇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加强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安排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另一方面完善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同市、区网络信息部门对接和沟通。

  2.关于党委领导能力不强的问题。

  (1)解决机构融合不到位的问题,我镇每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驻村领导和干部的人员进行调动,合理分配机关三个支部的党员结构;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例如“三八妇女节”登山活动、羽毛球赛和篮球赛等,增进干部之间的了解。班子成员和干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在2019年12月份的精准扶贫迎省检、创文迎国检中,镇村干部相互配合、同心协作,顺利通过检查。

  (2)解决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沟通。每次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前,主要领导(会议主持人)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见;二是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各党委委员挂点1个村,指导该村进行“五化”建设,现各村“五化”建设走上正轨;三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育,经过层层筛选,确定56名同志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落实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培养,镇党委定期考察;四是加强党性教育,落实领导讲课制度,各挂村领导每月给村组干部上一堂党课、每3个月给党员上一堂党课。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和党小组会议学习49次,“基层组织力”专题培训班和农村党员培训10余场次,党员干部参训率达90%以上。

  (3)解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机制,征地拆迁项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镇党委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二是制定镇党委扩大会议制度、班子成员议事会议制度、机关干部例会制度、专题会议制度等。

  (4)解决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员冬春训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二是更加深入地进行村干部任前调查,严格执行“六联审”。三是学习习近平在改革开放40周年上的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四是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二)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1.学习教育抓得不紧。

  (1)日常政治学习教育不扎实。

  一是要求机关干部每月根据机关例会的学习内容,写一篇心得体会;二是建立镇领导班子党课材料本;三是制定新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加入可加分项;四是为镇机关小图书室增加新图书,添加新桌椅。现在机关学习氛围浓烈,干部学习热情高涨,调动了学习的主动性。

  (2)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

  一是制定了石井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强化学习秘书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3)重要学习教育活动敷衍应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责任心教育,组织开展好专题教育、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二是对党员干部厌学、不学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三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重大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

  2.党建责任不到位。

  (1)重业务、轻党建。

  一是2018年11月份以来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坚持以上率下;二是制定并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三是对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督查,现各支部每月养成按时召开党日活动的习惯;四是积极发展党员。对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了积极培养,鼓励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党建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到2019年年底,共完成46名党员的发展计划,已超额任务。

  (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2018年11月初制定并实施石井镇党建工作制度;二是11月和12月的党日活动采取观看视频和座谈会的形式开展,并在各党支部内部进行“五化”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抢答赛;三是镇组织室和督查室每月指派专人下到各个支部进行督查,防止学习教育过场化、形式化;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各支部的入党申请人进行筛查,共培养20名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入党积极分子;五是对转正党员、新发展党员进行党员考察,并对2019年新发展的26名党员进行再一次的“六联审”,及时主动地掌握党员的信息;六是对全镇1688名党员的档案进行了清理;七是认真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今年立案6件,办结6件,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八是于年底开展党员冬春训的准备工作,并多次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支部及党员对党员冬春训的认知与重视。

  (3)部分党员党的意识不强。

  一是坚持把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通过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微党课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三是以积分管理为抓手,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做承诺,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结对帮扶等形式,锤炼党员党性修养;四是加强党员纪律约束,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

  (1)没有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条件。

  一是对村干部进行“十联审”,通过走访老党员与群众,了解村干部的具体表现和满意度;二是每名班子成员、各站所排查10条有用的扫黑除恶线索,一经发现村干部有涉黑涉恶行为,立即查处。截至12月底,我镇共收集到扫黑除恶有效信息10条,查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村干部2人。

  (2)没有严格执行职数规定。

  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三定方案”并部署调整我镇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二是严格落实退休制度。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和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及时办理退休和病退手续;三是加大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备情况的督查力度。就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掌握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制定消化解决的计划和措施。

  (3)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升。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二是开展年轻干部论坛,每半年举行一次,总结自身学习和工作中的心得,采取上台演讲述职的方式,培养他们能干能写能说的能力;三是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基地。安排年轻干部联系一个村或企业,向支部书记或企业负责人认老师,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学会做群众工作,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多岗锻炼。把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培养锻炼,有意识地让他们在现职岗位上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帮助他们在工作中扬长补短,加快成长;五是导师帮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联系帮带年轻干部制度。根据工作岗位相近原则,由党委指派班子成员或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年轻干部结成帮带对子,采取导师带学生的方式,要求帮带领导经常和所帮年轻干部谈心,年轻干部至少每半个月要向所帮带领导汇报一次思想和体会,每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培养情况,做好记录,建好档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督方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延伸主体责任,不断健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切实加大对所分管站办所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完善考勤、会议等机关管理制度,对缺勤、缺岗人员落实经济处罚措施;五是清理吃空饷行为,督促在编未在岗人员上岗上班,向未正常上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送达督促上班的通知书,并向民政部门建议停发工资。

  2.监督执纪不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一是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二是抽调3名精干人员增强纪委工作力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采取选派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办案等方式提高执纪审查能力;四是强化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小微”权利监督;五是强化案件查办,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一查到底,特别加强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查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六是通过日常监督、常规监督、定期监督、随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重点人员、重点节庆、重点站办所的监督。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安排部署多,贯彻落实少。

  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强化责任心,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减少遥控指挥。

  (2)不敢担当,不思进取。

  一是彻底扭转信访、征地拆迁中花钱“买平安”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不动摇;二是进一步增强干部攻坚克难能力,激励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三是落实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2018年底落实了乡镇工资15年以上的干部1500元每年的医疗检查费用。

  (3)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一是严格按照税法要求补缴个税。今年,我镇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扣缴至税务局。组织新税法学习,提高纳税意识,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我镇已将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上缴区财政。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奖金补助,不违规多发、滥发或者变通名目发放。对石井镇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指挥部、协会学会兼职取酬和单位集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清退资金651526万元已上缴区财政。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树立勤俭朴素的良好形象。修订《石井镇财务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严加控制。餐饮费开支严格遵守娄星区七个一律规定;租车费开支参照《娄星区乡镇租车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原则上不允许租车。

  4.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

  (1)对政府采购监督不力。

  一是出台《石井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规范采购程序,按需采购,量入为出,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再由纪委、党政办、财政所联合审查,再按照财务制度权限审批后进行采购;组织多方考察和比对,择优选好供货商或者施工单位。

  (2)对基建工程项目未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对工程项目财评预算把关不严。

  制定《石井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规定2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实行简易招标,2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同时,20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程须报区发改局批准立项。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结算审计,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3)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制定《石井镇公用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和《石井镇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就餐实行派餐申报、定点就餐、统一管理、限额控制、按月结算;公务租车实行总量控制、按实结算,并严格执行社会车俩租用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房,把调整后办公用房改作业务房和功能房。

  (4)对项目指挥部工程管理不严密,“三个专项整治”不到位。

  制定了《石井镇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指挥部、协会学会中兼职取酬和单位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石井镇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指挥部、协会学会中兼职取酬和单位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指挥部、协会学会中领取的各类经费和单位集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进行清理、清退,以及单位集资问题进行了清理,共清退资金651533元。

  (5)提现数额过大,且没有明确钱款用途,对提现金额去向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

  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超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账外存款,不准私设小金库。同时执行大额资金使用事前申报和使用用途报告制度,用钱单位和经手人要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对站办所和指挥部大额资金加强管理,明白去向。

  (6)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制定《石井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采取实拨资金方式办理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公示制度,成立专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7)会记记录凭证目录与实际支出项目不符。

  我镇已责令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目录与实际不符的业务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区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重点进行会计基础知识和电算会计培训,学习了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编制会计分录实际操作。

  (8)对农业合作社等盈利性企业提供的支持资金打到个人账户,没有正式的往来凭证。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出具往来凭证,支持农业公司的资金打入企业对公账户。

  (9)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

   一是之前存在的白纸发票能够整改的已进行了整改,2017年12月30日石井镇村级财务制度出台之后,各村均没有白纸发票入帐。二是2018年12月30日各村已全部在农商银行设了子帐户,所有的集体资金全部打入村集体帐户。三是2018年12月30日,成立了石井镇工程项目验收组,各村的工程项目均按上级文件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四是对各村未经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的凭证进行了整改,镇纪委对记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严格执行《石井镇村级财务制度》,2018年来未有违规预支工程款情况。六是经管站工作人员查看了双林村的记帐凭证,合同上有一层的门窗安装费用,但在实际的预算中没有门窗款,故门窗款实际没有包括。七是雅塘村几户村民预支交医保的征地款现已归还。八是对违反规定发放的定补干部、组干的各种补助进行了收缴。九是原楂泉村合并后,楂林村现金已无余额。

  十是“一事一议”的配套资金调查后发现已经实际支出。十一是镇纪委对各村的路灯安装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对存在问题的村进行了处理。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第2篇: 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共发现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各项整改工作,坚持严字当头,聚焦突出问题,夯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目前将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到位,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党组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对照盟委巡查组向我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个方面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再次查找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一是迅速部署,立改立行。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俊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永志、格日勒图同志任副组长,各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组,负责具体工作。整改及自查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是严明纪律,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盟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个清单”,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倒排时间表,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是认真总结,注重长效。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长期抓下去,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确保整改到位见效。

  二、自查情况

      聚焦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局党组聚焦问题表现,强化政治责任担当,逐条对标对表,深挖细查,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实施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针对反馈问题修改完善了局机关规章制度X篇;

  制定并印发了重点大数据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意见)5类;

  制定了盟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xx年度学习、宣传、调研等计划7种;

  规范了局机关财务工作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全面梳理排查内部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控责任清单;

  依照盟大数据局科室组建方案完成了局机关内设科室的组建工作(以上佐证材料详见附件)。细化的29项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其中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但需长期坚持),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盟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盟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与大数据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

第3篇: 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

  按照局《关于开展深化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建七党〔2017〕60号)的要求,**公司成立了巡视整改“回头看”自查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副组长,各部门经理和项目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对照巡视重点任务清单,认真梳理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现将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公司党总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梳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健全机构设置。公司党总支下设1个机关党支部和4个项目公司党支部,实现了全公司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和监督全覆盖;同时,健全了项目公司的工会、纪检监察组、团委等机构,建立党员管理群、党群工作群、纪检监察群等,使各项党群工作及时有效传达至项目基层一线。

  3.完善人员配备。公司加强了党群工作部力量,设专职党务人员2人,负责党总支、纪检、审计、工会、团委等各项党群工作;项目公司设立党支部、基层工会、团委,均有专兼职人员。目前,公司配备专兼职党群工作人员30余人,满足了全公司党群工作的需要。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公司党员日常管理,突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公司广大党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有创新、有实效。

  4.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公司制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决策清单、决策管理台账和决策流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完善了本单位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制度和流程。选拨任用干部以前,充分听取所在党组织、纪检组织对拟提拔人选的意见,纪检委员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全程监督。同时,坚持党组织、纪检组织廉政谈话制度,加强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轮岗交流,干部选拨任用前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5.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在2015年的党委、工会换届选举中,公司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制定了选举办法,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局党委要求进行了选举。其间没有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纪情况发生。

  二、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

  公司选人用人方面情况如下:

  1.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情况。公司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及会议研究的组织程序进行,会议记录规范完整。2015年至今考察提拔干部15人,不存在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用人失察等情况,不存在审计和考核问题较多仍被提拔重用的情况,不存在临时动议、少部分人员决定干部任免的情况。

  2.领导人员轮岗交流情况。公司现有项目公司7个,其中1个项目已在收尾阶段,部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的调配至总部及其他项目公司。截至目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现轮岗交流20余人次,其中涉及财务资金、项目管理、营销策划、党群纪检等4个专业系统。

  3.领导人员亲属任职及关联交易情况。根据股份公司和工程局统一安排,多次开展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排查。经核查,原公司领导人员中有1人存在亲属任职问题(夫妻两人均属于公司员工,为上下级关系),现均已调出公司,目前公司领导人员不存在亲属任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制度,严格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1.建章立制,严格落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建七局“九项措施”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同时,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夕还专门下发或下发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并公布纪检监察举报电话,时刻绷紧廉洁弦,守好节假日廉洁关。

  2.公司领导班子办公面积。公司通过“大调小”、“节约办公”等方法,对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调整,目前,公司领导办公用房上都在标准范围内;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其他领导不超过20平方米。

  3.公司行政用车管理情况。公司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公司领导未配备专车使用。公司总部保留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3辆:一是用于维护内外部安全、稳定的风险防控类及用于传递和交换企业重要文件、档案、生产资料;二是用于应急指挥和生产保障;三是用于客户接待和相关商务活动。配备公车的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局相关文件执行,没有超标车辆,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

  4.公司业务招待、接待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程局、公司要求的公务接待规定和程序,不突破、不变通;二是从简安排接待,一般客商接待不安排用餐,重要客商在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安排内部食堂就餐,同时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用餐标准;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未出现安排客商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的情况;一般客商接待不赠送礼品,重要客商接待在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标准要求赠送特色纪念品;四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认真落实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对所有费用进行内部预算和报销登记管理,从严控制。

  5.公司商务活动收送礼品礼金礼卡管理情况。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司公务活动收送礼品礼金。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立礼品礼金台账,登记收到礼品礼金情况。目前无此类情况发生。

  6.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管理情况。公司领导干部没有借助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礼、丧葬,以及考试升学、参军就业、长辈祝寿、子女满月、庆祝生日、盖房乔迁、调动升迁、立功受奖等事宜,公开设宴、接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7.涉及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和环节的事项,均经过公司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安排执行,防止腐败问题产生。

  根据国家和中建集团、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工程类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类专业分包招标文件范本》《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关合同范本。公司各项目的招标工作在现场开标过程中均由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四、紧盯“四风”方面的问题

  1.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四风”“隐形四风”整治工作。制定了《郑州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检查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针对“四风”和“隐形四风”的16项表现,紧盯公司“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做到寸步不让,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局相关措施落地生根。

  2.认真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公司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自查自纠,收到《自查表及承诺》和《自查和抽查表》各7份,对公司机关及项目公司全体党员进行调查问卷测试,共收到问卷58份,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公司按照局党委要求,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针对问题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经过努力,阶段性解决了公司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足。目前,公司在工程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对内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外积极开展市场、扩大规模,不断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第4篇: 2022年巡察整改自查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逐个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32条意见,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9月24日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周霁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既是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照“四个意识”要求,给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戳到了痛处,建议提得实,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务必率先垂范,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上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整改促提升,推进全市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本着真认帐、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与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相统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结合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并利用“十一”假期与分管科室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交心谈心,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局党组于10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认领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批评,帮助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个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科室(单位)真心实意、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把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检查督办贯穿始终,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研究相关问题。深入当阳、枝江、秭归、长阳等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研究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移民信访维稳、安全饮水投诉举报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专题办公会议4次,听取汇报,讨论整改推进工作,确保了每个问题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针对干部岗位职责,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防范措施;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了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河湖“清四乱”不够到位。2018年7月,水利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后,今年以来又新增四乱问题57个。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检查发现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问题,6月份省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影响南阳河行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是深化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124个四乱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2个,剩余12个正在按既定方案加快推进。市河湖长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现场督办。三是持续巩固“清四乱”长效机制。将“清四乱”成效纳入全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今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划界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单位河湖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县市区及时处理。四是出台了《宜昌市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管理办法》,从选址设计、施工变更、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弃渣场管理进行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反馈意见指出的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和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也于7月31日完成转运。

  2、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2017年5月,市委要求全市河湖生态“到2020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截至今年7月,全市11个纳入湖北省湖库保护目录的湖泊中有3个未稳定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未完成退垸(田、渔)还湖面积5455亩,其中枝江4125亩,其后期退垸还湖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未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湖泊治理牵头单位职能,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协调涉湖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湖泊治理保护工作。9月14日,市水利和湖泊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讨湖泊治理问题;9月17日,组织市直湖泊督导责任单位,涉湖县市政府、水利、环保、乡镇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湖泊治理保护工作;10月下旬,市河湖长办组织水利、环保、涉湖县市外出考察学习湖泊治理经验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湖泊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三是督促枝江市印发了《枝江市退垸(田、渔)还湖工作2020 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枝江市后续退渔还湖总面积4125亩及2020年度目标305亩。四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湖泊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7名市级湖泊督导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同时将湖泊治理工作纳入了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范畴,持续传导责任压力。

  3、河流巡查监管不够有力。2018年2月,市政府河湖长制专题办公会要求开展河流定期巡查,2019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对13条河流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但2019年下半年,实际开展巡查仅3次。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设置巡河频次。根据前期巡河实际情况和服务市级河长巡河工作需要,10月28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及时与巡河单位沟通,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的函》,明确巡河单位每两月完成一次全线巡查,将项目延期至2021年10月,并要求巡河单位加快巡河进度,完善巡河资料,及时报送巡河成果。二是切实加快河流巡查进度。10月23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派人现场督办二标段沮漳河巡查情况,10月29日,对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两个标段均已完成第六次巡查任务,正在开展第七次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审查巡河成果资料、考核巡河情况,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已支付70.495万元(合同金额174.99万元)。

  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不够有力。部分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抗风险不足,2019年因遭遇干旱天气,长阳大堰乡近9000群众冬季用水困难,全年供水缺口2-3万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五峰、长阳等山区县部分工程沿河、沿路管网未做深埋处理,易被损坏且在冬季受冻影响供水。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市8个县市及点军区、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5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已筹集资金2.57亿元,有6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已编制完成《大堰乡供水方案咨询报告》,目前正在编制《大堰乡供水水源提升项目初步设计》,12月底可完成编制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裸露管网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裸露管网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点军、西陵、猇亭等12个地方、24个万人供水工程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保障突发情况下农村居民用水需求。五是指导各县市区公开供水指导价,通过召开屋场会、一事一议等形式宣传节水知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提高群众“水商品”意识,逐步养成计量用水习惯、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5、水利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今年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3.24亿元,上半年投资完成率仅23%。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投资计划,有9个项目未开工,涉及投资1.78亿元。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等6类项目平均投资完成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调度会,有效传导压力。9月27日,召开了全市河湖长制暨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召开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会上均通报了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管副市长刘洪福就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了投资计划执行月通报制度。组织县市区填报基建月报9期,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编发《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6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各类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抄报各县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办。每月各单类项目排名后两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项目实行专项督办;对综合排名后两名且多个项目滞后的单位,由分管投资计划的领导进行综合督办。9至11月,局分管领导先后6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办。四是建立后进笼子制度,加强绩效考评。每月按项目进度对4个主城区、9个县市及夷陵区和2个市直单位、业务科室分三块进行排名,每月主城区中的最后一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中的最后两名、业务科室中的最后一名,共计四个单位进入后进笼子。对进度长期滞后影响全市总体目标排名、年底仍在后进笼子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管该项目的科室(单位)及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经过整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提速明显。2020年度全市共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5.75亿元,涉及工程项目21个,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4.5%,比7月份时多完成投资2.88个亿。

  6、水利行业强监管不到位。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全市9个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无专职监督员。部分水利项目建设中,水利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兴山县在建的4个水利项目中有2个是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担任法人代表。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2015年开工建设的五峰县关门岩水库工程项目,存在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资质、违规分包等系列问题,至2018年12月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指出后才予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兴山县水利局迅速变更兴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湖北省兴山县南阳河白沙河段治理工程两个工程法人代表,由刘智(兴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变更为李兴悦(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为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7个工程项目法人代表任职不满足要求,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人员变更。在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备案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情况的审查,指导招标人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二是依法对五峰关门岩水库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鑫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金额119万元。三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0〕7号),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核,防范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发生。部署开展了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检查,目前施工、监理单位已完成自查自改,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了监督检查。四是制定了《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行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生产清单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五是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应用到我市水利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

  7、推进移民安稳致富不够有力。截至7月底,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结存累计5.77亿元,资金使用率仅54.5%。已批复的745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未开工项目达171个,占比22.9%,仅长阳县2019年以前已批复未开工项目达36个。夷陵区2018年、2019年葛洲坝第二轮移民帮扶资金1500万元至今未落实到项目,112户土坯房(D级房屋)拆除重建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10月中下旬,组建2个专班对长阳、当阳、秭归、夷陵区、伍家区等8个重点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现场督办,11月下旬,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及现场督办。督促各地制定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及任务。下发了《关于做好移民后扶结存资金消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制定了结存资金消化计划,2018年及以前年度结存资金可在今年12月底全部消化完成。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统计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专门督办。三是及时清理调整项目。指导长阳县对未开工的36个项目进行清理,已调整项目32个,收回项目资金,继续保留实施4个项目。四是加快推进葛洲坝第二轮专项项目实施。10月14日,夷陵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葛洲坝帮扶解困项目方案,10月19日区财政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发改局下达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计划项目12个,补助资金907万元,目前正在按方案加速推进。12月中旬以前,可完成394户土坯户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主体工程。

  8、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2019年4月,市政府要求推开做实“六多合一”改革,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审批事项未有效整合。2020年1月,其受理的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和防洪影响两个审批事项,仍由不同科室分开审批,分别批复。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直41个部门和单位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排名第32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两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了全市水利营商环境工作大会,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了营商环境电视问政,并开展了集中讨论和自查自纠。二是印发了《全市水利系统试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同类涉水审批事项或同一建设项目多个涉水审批事项并联,改变过去“单项受理、分散审批”模式,实行“一份报告、一次评审、一个批文”,仅技术报告编制可为建设单位减少编制成本10万元以上。三是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对一般性项目通过“一步式”简易程序审批,项目业主只需提供一份报告表和承诺书,砍掉了技术报告审查、修改、上会等环节,实现了当日申请次日批复的目标。压缩一般程序审批时限,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例达到40%以上。四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针对不同规模和技术难度的项目分类评标,引导不同实力的企业分类投标。制定水利项目建设标准时间对照表,提出了建设项目各个流程的标准时间,倒逼服务效能提升。五是挑选“特派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在重大项目方案的可研初设、规划设计、报批等提前介入,指导编制涉河审批事项的技术报告,避免再走“评审—修改—再评审—再修改”的老路,实现了一次提交一次评审通过,提高了审批时效。

  9、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进度迟缓。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6年被纳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几易其稿至今未出台。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手段明显不足,如水旱灾害防御中雨晴信息系统与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未整合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遵循“统筹规划、顶层设计;需求牵引、应用主导;固本推新、分步推进;平台共用、资源共享”的发展原则,目前已完成《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修编初稿。二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脑规划建设前期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将《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需求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城市大脑建设需求,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了申报,后续将在市政府统一指导下开展建设相关准备工作。三是以《宜昌市智慧河湖长暨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工程》为题进行了三峡后续工作2021~2023年度项目库申报,计划通过该项目来实施《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10、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缓慢。2019年7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纳入公司化管理”,并细化了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宜都市、点军区等7个县市区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截至今年7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覆盖率仅72%,兴山、五峰、秭归仅完成35%、22%、20%。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农村供水公司组建要点问答》、《供水公司改革流程图》,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司化覆盖率为95%,整体进度提升23%,其中兴山、五峰、秭归进度为100%、88%、85%。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情况通报》(政府督办通报〔2020〕年9号),市政府在9月27日的全市河湖长和重点水利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的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上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高位推进改革进度。三是积极争取到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共计2270万元,其中中央1081万元、省级763万元、市级426万元,用于公司运营工作。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区、点军区都由发改部门出台了农村供水指导价,完善了供水价格体系。截至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98%。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督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度不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较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及时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化、项目化、长效化。二是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先后两次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并明确机关党委为具体承办部门,按要求建立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督促各党组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紧盯小病灶、微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诫勉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党组就巡察“回头看”指出的未与银行及时续签《协定存款合同》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共7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印发通报。二级单位党组织针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思想作风懈怠、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年开展约谈提醒12批次30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通报1人次,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

  12、对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不够。2019年2月,原市水利水电局对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查专项行动,发现所属单位部分5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存在廉政风险,局党组未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未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根据最新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修订《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委托湖北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东风渠、黄管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的通知》(宜水办〔2020〕8号),明确招标备案的责任单位,并按照工程投资实行分级办理,切实加强对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

  13、廉政风险排查不具体。少数科室风险点排查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水库湖泊科排查的风险点为“涉湖库行政审批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推广站为“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申报与使用、新技术推介”。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根据最新的岗位调整情况,从履职风险、管理风险、个人风险等方面对市直水利系统35个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存在的252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从学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约束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31条,进一步完善了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对岗位廉政风险做到清晰掌握、科学防范、有效控制。二是切实加强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宣教月和十进十建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讲、考”,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就《政务处分法》、《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学习省市纪委重要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两微一端”每周推送党纪法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14、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对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力度不够,没有深入挖掘、宣传系统内“榜样标本”等先进人物及其典型事迹,学先进、争先进氛围不够浓厚。未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也未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发现水库科、水政支队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密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新闻宣传,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20年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省、市媒体发布水利工作相关新闻信息240余篇(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100期302条;组织开展“美丽河湖、水润宜昌”抖音大赛、摄影大赛,通过楼宇电梯电视、公交车视频电视、户外广告屏、户外展览等形式展播“美丽河湖、水润宜昌”系列公益广告,让人民群众分享河湖治理保护新成果。二是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开展了“战‘疫’一线的宜昌水利人”系列宣传,宣传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迹,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刘院生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全市14个河湖、48个单位、101个人物被公示为省级示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民间河长陈光文作为湖北省2名代表之一,入选 “全国民间河湖卫士”。在局网站开设“学先进 赶先进 当先进”专栏,展播“最美水利人”先进事迹。三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及时组织科室干部学习,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保密设备落实了专职人员,压实了责任。四是强化保密知识的教育培训。11月20日,举办了市直水利系统机要保密工作培训,邀请市委机要和保密局领导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五是加强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制定了保密工作检查方案,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开展了保密工作检查。

  1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有待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盯“重点事”不够,未督促市直水利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进行有效监管。2019年5月,省纪委监委交办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2035条,经查实,有168人违反政策领取移民补贴,涉及金额62.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针对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精心组织,认真核查,及时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2035条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共追缴移民资金62.73万元。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在核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2020年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全市19.1万移民后扶人口信息逐一核实完善,完成了水库移民信息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省水利厅最新出台的《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市水利湖泊局督促各县市区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6、资金管理不到位。2019年1月,原市移民局与建行三峡分行签订移民资金存放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按基准利率上浮40%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截至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少收取利息14.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沟通。巡察组于7月22日发现存款问题后,财务科立即与建行云集支行取得联系,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衔接,7月28日建行负责人及经办人到我局进行沟通面谈,就相关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二是补计利息。补计截至2020年7月31日利息共计148759.69元,全部转入我局专用存款帐户,并续签了业务存款合同。三是开展问责。由分管领导约谈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及交接期间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汲取问题教训,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大额固定资产未入账。市中灌中心建设项目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4月进行了项目决算审计,但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少计资产8169万元。

  整改情况:中灌中心大楼未登记入帐的主要原因是该大楼房屋所有权人为中灌中心,但出资方为四方共建,目前产权没有登记到各参建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虽然房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资产不能进行登记入帐。2020年10月12日,由我局牵头组织东风渠管理局、黄柏河管理局、设计院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一是由中灌中心牵头对基地大楼的商用及公用面积按四家单位的投资比例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各自权属。目前经各方协商,权属划分已基本确定。二是到税务局、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房屋产权办证政策。经咨询,房屋过户综合税率约为基地大楼总投资额的16%左右,如果分户办证,办证费估算需要1000多万税金。三是后期将根据权属划分的补充协议,提请财政局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帐事宜。

  18、调研检查统筹安排不够。2019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针对“一周内各科室到同一县市检查达6次之多”的问题,要求认真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2019年12月9日至12日同一周内,水政监察支队、灾害防御科等3个科室分别到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度计划调度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月度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会议检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发文、会议和检查审批制度,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办公室每季度对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第三季度比上一季度发文、会议、检查分别下降了10%以上。没有发生多科室同时到同一区域调研检查现象。四是改进检查方式。坚持省已检查督查工作事项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直达问题一线,不组织全域性的检查;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第三季度机关各科室重点对安全生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了检查,均“四不两直”方式。

  19、作风不严实,有工作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了科室职责。2019年10月,局人事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移交的通知》,将原水利局办公室承办的西北口水库移民信访工作明确划转到移民科,并按程序完成了工作资料的交接,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休假请假、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对干部的工作考核。印发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办法》,对干部个人工作实行月度考核,量化评价,努力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

  20、回应群众诉求不够有力。巡察组进驻期间,随机抽查了7件群众反映“吃水难”投诉信访的办理情况,有2名当事人反映“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对信访办理情况“不满意”,但信访台账均显示事项“已办结,群众回复满意”。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组建专班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实地回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督办。针对夷陵区交战垭村王某反映的“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问题,已督促夷陵区水利部门在该村组安装了300米32PE供水管道,对原有水源地进行改造,召开供水片区屋场会确定管护方案、制定水费收缴方案,并重新选定了管水员,目前供水正常,整改已完成,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秭归县银杏沱村谭某反映的“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问题,已与当事人沟通商定,由其本人找好单户水池水源,处理好建设用地、引水管道开挖回填等事项后,村委会为其新建蓄水池一个,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信访投诉件的办理质量,一是修订完善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供水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访投诉办理要求。二是对2020年受理的18起安全饮水投诉举报件再次一一进行了电话回访,对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进行了实地回访。三是电话抽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各地的监管责任。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加强局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未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局属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和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2020年6月,东风渠党委因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党员只有2人撤销了其党支部,现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均不是中共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例会集中学习、领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政策文件,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规范公司党组织设置、党员培养发展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识。二是修订公司章程。局属单位宜能有限公司和东九水务有限公司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规范设置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了中共宜昌市东九水务有限公司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部有党员3人,明确由赵保华同志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22、议事决策效率不高。2019年4月,党组会讨论研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问题,要求修改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但至今未再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相关要求,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二是切实规范水利招投标秩序。9月24日,印发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以下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水利招投标秩序。

  23、担当作为破解难题不够。针对当阳市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群体长期上访上诉等难题,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解决办法,进京赴省上访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专题调研。9月4日、15日、29日局党组3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全市移民信访稳定工作,提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和建议;10月14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和分管副市长刘洪福专题听取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月30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专班赴秭归县,与秭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商洽重点信访问题解决办法。二是加强当阳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信访问题解决。9月2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当阳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关于重点信访问题汇报,共同研究化解措施。9月22日,当阳市委召开三峡移民稳定工作专题办公会议,建立了牵头人、重点人员县级领导包保稳控制度,健全了“1+N”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预警,确保移民群体稳定;深入开展“进移民村、解移民难、促移民富”活动,帮助移民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我局的大力争取下,省水利厅同意安排6000万元支持当阳移民发展。当阳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拟对6个重点移民村每村支持1000万元,优先开展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当阳市结合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2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7个、散居帮扶项目181个和创业就业项目6个,加快推动移民发展增收。

  2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专业化不强。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中水利水电及相近类别专业的只有7人,占比仅四分之一,专业技术人才明显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机关编制和职数情况,选调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崔俊锋同志到局机关工作,增加机关专业力量。二是加强市直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4名专业干部。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正在通过全市公开遴选的方式,拟引进7名专业技术干部。目前,遴选的笔试已经完成。

  25、部分重要岗位空缺时间较长。局属单位12个科职以上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市直水利系统科职岗位空缺情况,对空缺的岗位条件进行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启动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总干渠管理处主任的配备工作,已完成动议和民主推荐工作。提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配备工作。

  26、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规范。2019年9月推荐东风渠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位人选,未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组织市直水利系统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干部选用程序及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27、支部换届不够规范。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离退休党支部未按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党支部在2019年12月开展支委换届过程中,由支委正式候选人担任监票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在党委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专家为市直水利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0月份组织开展了包含了《工作条例》在内的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测试。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换届时间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党组织网络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完成换届选举。东风渠灌区管理离退休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于11月完成了换届,成立了支部委员会。

  28、组织生活会严肃性不够。局属单位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批评和相互批评较真碰硬不够,部分党员相互批评中多以“加强学习、多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基层调研指导”等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提升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的质量,进一步增强高质量过好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识和知识。二是强化监督考评。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日常监管、党建考核。按照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安排,12月底局领导将对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

  29、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局属单位2名党员在入职和借调后,其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对具体负责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认真学习组织文件精神、组织关系转接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10月份组织各支部对党员进行了梳理,避免“口袋”党员和“挂空”党员的存在。二是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督促局属单位对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及时跟踪、过问党组织关系回执情况,目前均已转接到位。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0、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2018年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水利水电局系统反馈的问题尚有3个未整改彻底。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事企分离改革,只完成了所属企业合并,管理和经营职能未能彻底分开。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还有14人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下属三家公司已经组建合并成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在配备公司副总经理(已完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副总经理配备完成后实行独立经营,真正实现事企分离。二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三是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已于9月30日销号。

  31、未将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人员挂靠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一体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

  3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线索办理不够及时。上轮巡察市水利水电局和移民局共移交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4件,未办结2件。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移交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正在移送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也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督促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强化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在突出位置,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专班不散,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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