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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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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

20-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疫情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胶州湾保护、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厘清56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编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保留125个。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等9个部门自设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备案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的动态调整事项。督促政府部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现依法高效履职。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调整成立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向经济功能区赋权,将43项市级行政权力及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青岛自贸片区行使,将19项市级行政权力赋予上合示范区行使。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5天缩减至75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验收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基本涵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项目。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一事全办”“一业一证”主题式场景服务,“一事全办”服务主题达211个,业务量超过530余万件;“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50个,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6700余张。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全市22个领域、429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以施工许可为切入点,开展“零材料”办理改革,市、区(市)两级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线199个“零材料”办理事项。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受理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审批专区等,实现不同功能区域“一窗受理”。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延伸。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市级大厅“一窗率”达到95%。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46条创新突破政策,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11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是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于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坐诊”制度,服务企业1.7万件次,创建网上服务平台并入选“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8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统筹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区分级保护措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创新推进胶东五市协同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规范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监管管理,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事项。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5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章;修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我市报送的《胶东经济圈协同立法的路径探析》《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的现状及建议》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围绕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8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探索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分配任务、全程参与制定的“真顾真问”新模式,在制定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参照专业特长、业务经验等,遴选1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一对应,并确保全程参与。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青岛市政府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布。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指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补齐“最后一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事项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组织开展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围绕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督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机制。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总结推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局机关与执法机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240余家单位上线使用该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日常监督537次、专项执法监督37次,评查执法案卷897卷,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86个,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监督全覆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8.86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01亿元,惠及6.71万个市场主体,让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修编、评审、演练和发布工作进行规范。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步骤和措施。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17个行业、356项举报奖励情形,最高奖励50万元。全面梳理各区(市)、各行业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有风险就有预案”,全市共制定市级专项预案28个、区(市)级专项预案225个、镇(街道)级预案1072个。制定《青岛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推动构建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制定《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分级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对特种设备、地铁运营、海洋渔业等11个演练方案进行全面演练。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直达镇(街道)基层、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和联络通讯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直达基层一线。建立包含345名专家的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建立包含49支专业应急队伍、28支社会志愿者队伍、75支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以及武警、民兵应急力量的救援力量数据库,确保及时调度救援力量、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建立社会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28支共2735人,承担全市95%以上山地、岸际和城市应急救援任务。在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微型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6处试点建设任务。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民调解,培育行业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年7月1日起全市7区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集中管辖。充实和调整市和各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三个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工作。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2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受理2598件;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3件,受理1254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机关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治机构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开展网上庭审视频观摩、网上学法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86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腐败”等问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两会”建议482件、提案562件,全部按期办复。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四新”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工作等事项报告或通报31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搭建智慧统计平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争议解决、重大事项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二)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从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强化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具体措施,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家和省、市三级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等重要事项实施项目化督查,从立项、分解到办结、反馈实现全周期管理。20-年以来,已有682个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其中130个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推动30条未贯通道路打通、60个山头公园整治、460万平方米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建立“督审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找线索、部门去整改、督查来落实”的工作闭环,先后清理违规占用耕地654.69公顷、追缴耕地开垦费1.4亿余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70.46亿元。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梳理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1.6万余条。探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机制,利用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务公开栏”,重点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在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0余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97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优秀党员评选、“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环节,实行逢办必查。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投诉办理和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建设并进行全面核查,形成《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信息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比例,上线“爱山东•青e办”APP3.0版本,不断完善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推出“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组织“爱山东•青e办”APP高频亮点应用接入和便民利企专区建设,区(市)新上线特色应用126项,组织建设33个服务专区,及时满足企业和市民生产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市、区(市)两级共完成接入服务事项7900余项,10个区(市)分厅全部上线运行。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组织开展高频数据集中汇聚,新归集328类7.1亿条数据。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全市提供1558项数据服务,日平均数据交换量超过226万条,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9.5%。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必须共享。以开放公共数据为突破口,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有序流通、融合应用。印发《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市、区(市)两级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情况摸底调研,按照省级监管数据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切实提升省、市一体化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录入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报送机制,我市“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和及时率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试点工作,4家试点单位累计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098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0.39%。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成立全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级增设法治督察处和法治调研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秘书科均实现独立设置。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首批评选“法治镇街”20个,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编制《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形成法治指数可行性报告。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五四广场落成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法治城市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近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完成网上集中学法考法。

(四)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实务研讨和立法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累计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19万个,审核通过1600余名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6600余名年审执法人员资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一般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共有70家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254人。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召开“RCEP、中欧CAI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研讨会”,形成理论成果20余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城市发展法治化研究”“营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等课题研究,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被司法部列为2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刊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页,开辟“区(市)长、司法局长系列笔谈”、“局长说”等栏目,集中播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等等。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做好向区(市)、经济功能区赋权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智能办”“零材料”改革,深入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升级上线2.0版自助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应用“无感审批”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民生等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制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制度,搭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出声、出治、出解能力。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着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

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报请省委研究决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讨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年终述职内容。

(二)扎实推进《纲要》贯彻实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评选先进地区及优胜项目,积极响应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大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强化指标引领,提升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能力。贯彻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统筹设置法治建设监测指标,优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建成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法治环境指数、法治督察、法治满意度等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用、全过程监控运行、立体式评价,充分发挥监测、评价、反馈、推动作用。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调查,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新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30项,赋予54个开发区省级管理事项14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在全省范围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90%以上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建成江苏政务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老年人服务专区,上线无障碍浏览服务功能。公布省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完成第二批“跨省通办”任务。高质量完成各类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现“一号响应”;“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共解答各类企业政策诉求40万余件。

(三)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依法常态化防控疫情。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修编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市县应急预案修编。依法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推进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加强“苏康码”运维,支撑共享调用疫情防控数据28亿余次,保障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扫码快速通行。

三、提升立法制规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立法项目储备库。贯彻政府规章立法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立法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风险评估作为立法必经程序。邀请政协委员就《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专题立法协商。向长三角区域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意见,规定长三角区域协作相关内容。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

(二)有序开展重要领域地方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其中,《江苏省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均属全国率先出台。各设区市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32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查标准尺度。全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文件质量普遍提升。

(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5年至20-年期间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同步开展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和不合理罚款规定、“自贸区调整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适应性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四、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在门户网站公布。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述法和考核内容,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目录化管理、法定程序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成立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各地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单位法律事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和网络征集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力量下沉。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建立“一张清单”、建优“一支队伍”、建强“一个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在无锡、扬州、宿迁等7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批准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等5个设区市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

(二)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南,修订《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细化完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汇编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目录清单。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更新共享机制,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省现行失信约束措施文件开展分类清理。建设省信用奖惩信息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信息查询服务2100万余次。

六、强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在全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梳理办结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

(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抄告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应诉情况专报制度,推动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

(三)开展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将协调、调解、和解等方式贯穿于行政复议、诉讼全过程。打造“苏解纷”非诉服务品牌,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目标。创新开展网上信访“人民满意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信访代理、网上信访代办,对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诉求实行“一网通办”。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综合推动多元主体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省政务服务大厅行风监督员。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域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实地视察调研。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督促推动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编制地方标准《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及评查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三)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定期梳理排查涉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组织全省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

八、加大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聚焦数字赋能,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引领。全面启用立法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立法项目建议常态化网上征集、立法项目审查全流程网上运行、规章清理和评估网上部署推进、“一键征求意见”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升级“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设行政复议数字化听证室,“智慧复议”信息化工作平台对接全国行政复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行政应诉办案系统,与省法院行政应诉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对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和考试,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二)推动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管数据归集应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目录13万余项。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建设大数据应用支撑和服务管理平台,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近4亿条。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建成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促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监管领域有效运用。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逐一明确监管事项名称、监管方式等内容,在全国首创将监管事项对接法律法规库。全面实现与国家、13个设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线索分发、处理和反馈闭环管理。

2022年,全省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3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对照《遂溪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治委〔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带头学法,多次给全局干部上党课、法律知识培训等,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时间节点,确立宣传重点,通过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电子滚动屏、门户网站、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群众的知晓率。2020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集中学法和学法培训。依托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等,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开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以自学及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务公开

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外网等渠道推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落实,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清单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交通窗口完成办证业务5188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精神,按照乡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梳理我局下放管理职权及事项,拟下放委托给各乡镇行使职权391项。

二是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根据规定期限及时录入,公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是转变市场监管观念,拓宽监管渠道,提升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平台使用频次,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2020年,对全县31家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82次,共排查隐患243处,发出整改通知33份,要求企业停运整改10家次,企业停运整顿110车次。

(五)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始终坚持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交通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凡重大交通行政决策和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好以文件、决策扥合法性审查关。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决策。

(六)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强化警示,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作风、廉政问题审图扎实开展了拉网排查,推动约谈常态化,主要领导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了约谈,累计约谈187余人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信访案件150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七)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创建平安交通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二环四通”为主导思想,结合遂溪新城区建设,着手开展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体系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其拿起工作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遂溪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今年以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约6亿元,“四好农村路”已完成633个项目565公里,完成各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41.437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

二是狠抓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等,据统计2020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399宗。与交警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常态化执法,2020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驶案件1186宗,卸货总重量49775.031吨,229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拆除广告牌759块,清理乱摆摊点43处,清理违法建(构)筑物188处,清理堆积物47处,整治路口2处,

三是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今年以来,发生统计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事故0宗。

四是凝心聚力,抓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坚守防控第一线,将防控工作抓早、抓细、抓落实,做到了严防死守,全县4个高速路口收费站、9个客运站场、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3个客运配客点、火车站等23个交通枢纽联合防疫检测站累计检查旅客30.6928万人次,投入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累计2566人次。积极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工作人员不足,年龄层偏大,部分执法设备陈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数据未联通。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不够深入,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手段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大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四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4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关心重视,为法治大仪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0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大仪”建设关键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现代法治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深化公正司法,力促社会和谐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六、齐头并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5

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

一年来,我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和市局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发挥交通法制职能作用

(一)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按照全县依法治县和全市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交通法制工作计划,对全系统交通法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东光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县委各项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决定部署,落实省市县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我局按照东光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所列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立行立改,完成了我局的反馈整改报告。

二、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成立东光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和行政审批委员会,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日常工作中,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全面参与,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事项涉法问题进行把关,有效保证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同时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落实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一是制定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建立了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等信息。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我局负责监管的大部分运输企业尚未正常复工,经请示县“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自第二季度开始。截止12月底,开展“双随机”检查8次,检查企业14家,未发现问题。二是完成第二批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对接工作。目前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到位。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权责清单,实行清单管理。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对本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2020年,我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交通运输工作职能变化情况对现行的县本级权力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2019)》。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规范要求。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一是制定印发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阅各类制度、清单、案卷等开展行政执法自查,着重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网上执法公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阅案卷、“三项制度”相关执法清单、执法手册等资料8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印发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通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活动,要求把民法典作为交通领域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明确了牵头股站、责任股站和责任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有利推进公正司法和支持配合司法改革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按时向县司法局报送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情况。每半年向县司法局上报行政处罚案件以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统计情况。每季度向县司法局报送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统计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法制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权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局长办公会议等能够全面参与,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事项的涉法问题进行把关,并要求法律顾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有效保证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特此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6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我局结合自身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遂溪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制办〔2019〕7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我局结合交通执法和运输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告知权利义务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媒介资源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2019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在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9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投诉案件15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职能,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我局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维稳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和有效预防,杜绝不稳定因素产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措施。针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约谈、违法违规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股室职能职责,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基础,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逐步实现了“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体系的深入。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各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1.2019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9宗。交通办证业务5766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长期与交警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2019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35余辆,非法改装车辆3辆,卸货总重量35283吨。

2.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2019年我局全年产生没有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精简类文件30件。

(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许可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

2、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创新道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运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17〕17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同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经营业户名录库。2019年11月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此次抽查共随机抽查10家客运企业。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教育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依法治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路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学促做、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层偏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设备更新慢。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未联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二)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法定执法。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法制工作者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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