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料室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室只供本校职工备课和阅览使用,非本校教工不得进入资料室。
2、本校教工在资料室阅览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议论。
3、本室图书资料只供教工在资料室使用,不得携出室外。对一般资料,确系教学急需,非借不可的,必须填写借阅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能将资料借出。借出的资料每次不得超过两本,必须在一周内还清。
4、各种资料存放有序,使用后自觉放回原处,不得放错放乱。
5、读者要爱护各种图书资料,不得损坏弄脏,更不允许私自剪裁报刊。对故意损坏图书资料者,一律加2-3倍赔偿。
6、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7、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教学资料保管工作,做到存放整齐、清洁卫生,杜绝受潮、霉变、虫蛀、失火、失窃等事故的发生。
8、每学期末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