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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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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必须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合集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篇2】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连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身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主战场”,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在前期下发通知、做出部署的基础上,1月30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起政治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全省党员、干部和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临阵脱逃,有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等五种情形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查处。

  “你们街道是否按时发放防疫物资?发热人员情况怎么样?是否落实‘四包一’工作措施?”在疫情最严重的武汉市,纪检监察干部加班加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重点围绕看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是否高度重视,是否认真进行部署;看是否采取了有力措施,各项措施是否落实;看是否如实通报疫情,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看是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否存在造谣、传播不实信息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督在关键处、查出真问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天津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再细化、再部署、再强调,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的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党中央部署政令畅通。会后,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16个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正月初五,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都中止了春节假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春福带队赶赴天宁区沪宁高速青龙道口、青竹苑社区及该区纪委监委机关,检查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督导中要主动靠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用主动参与促进疫情防控工作各类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张春福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已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监督不缺位、帮忙不添乱。

  “今天检查的静宁县卫健局等8个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值班制度及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到位。”1月27日晚8点,刚从静宁县赶回的甘肃省平凉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组报告了当日监督检查情况。

  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平凉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疫情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建8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制定疫情联防联控方案情况、甘肃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重点检查。同时,明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渎职、失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邯郸市疾控中心主任董伯森履职不力,受到停职处理。”近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出的一则通报引起社会关注,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邯郸市疾控中心主任董伯森,邢台市广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永豪,保定市唐县雹水乡黄金峪村党支部委员蔡忠仓等被严肃处理。

  “通过排查发现,各区基层镇街、村居填报表格的门类、数量不尽相同,而且有的内容重复,有的多次变更,有的甚至与防控疫情没有直接关系。”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把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重点,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填表繁杂、重复填表等情况汇总上报市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加强资讯数据共享,压缩非必要填报的表格,推动减轻基层干部填表报数负担,让他们把更多时间投入到防疫工作一线。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守初心担使命,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担当。

【篇3】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态势给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带来重大影响。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拥有互联网用户1.86亿户,网民接近6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为4.64亿,网民队伍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小觑的舆论监督力量。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研究,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全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课题组在查阅大量资料、深入实际调研、总结各地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科学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一些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基本做法

  成立专门机构。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信息,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主动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成立了省纪委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应对处置和网上宣传等工作。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漳州市纪委监察局、莆田市纪委监察局及所属县(市、区)、建瓯市纪委监察局等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建好一支队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网络涉腐舆情的监看收集、报送审签、应对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进行细化与规范。省纪委、监察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建立了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的任职要求、人员素质、工作职责、队伍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

  及时协调注重处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上下沟通、横向联系,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对网络涉腐舆情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如,2013年初,“福建房嫂”舆情事件发生后,省纪委、监察厅第一时间与福建证监局进行沟通,了解“房嫂”个人和家庭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对此事的反应。同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做好相应的调查配合工作。

  开展调研推动工作。近年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多次带领委厅宣教室、舆情信息中心的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探索推动全省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思路,研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地方对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日益严峻的网络舆论形势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敏感性和主动性。

  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缺乏操作性强的有效机制。当前,就福建而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还比较缺乏,一些先行开展这项工作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还存在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在面对突发网络涉腐舆情时,普遍感到无从下手,难以应付,甚至出现滞后推诿现象,不利于“网络情绪”的及时回应和疏导。

  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应对和处置工作的相应能力。通过近年来福建省发生的一些网络涉腐舆情事件,可以看出,由于缺乏应有的处置舆情危机基本技巧的训练,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危机事件出现时,不能沉着应对、妥善处置。有的仓促上阵,缺乏危机处理经验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对策略,在处置危机过程中未进行有效组织,导致手忙脚乱、忙中出错;有的没有及时在第一时间发声,把握舆情事件应对和处置的“黄金期”,使危机事件失控;有的对网上爆料的舆情不认真调查、了解,不对事实真相进行及时公布澄清,回应网民关注;有的在回应媒体时,不是谦逊地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而是谴责或指责他人,使本来可能化解的危机不断升温。

  纪检监察机关投入的资金技术不足。网络舆情信息可谓海量,据统计,平均每日新增的网络信息达2亿条。要在海量信息中甄别、采集涉腐舆情,靠人工手动搜索,简单粗放地研判,很难提高舆情采集的效率,更谈不上引导和处置。同时,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发表意见更多的是通过各种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栏目,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对互动栏目的管理和监控的技术、手段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此外,没有专项经费也是制约网络涉腐舆情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不足导致一些工作开展不起来。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对策思考

  强化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的有效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网络涉腐舆情既敏感又复杂,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需要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涉腐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的研究,提高对网络涉腐舆情的甄别、研判和处置能力。

  二要规范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工作规则。在处置时机把握上,对经查证属实的网络涉腐舆情,应即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对合理化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防止不良情绪蔓延;对反映有误的虚假信息,及时公布真实情况,防止虚假舆情扩散;对需要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按照程序公布处置进程,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对网友存在疑惑或有误解的问题,及时上网进行解答或与网民进行交流。

  三要健全合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需要借力用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党委网络办、公安网络安全部门、通信管理局及新闻媒体、主流网站等合作,形成相互配合、共同应对的整体合力。

  拓展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工作阵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站的阵地作用,抓好纪检监察网站建设,重视发挥重点媒体网站的正面引导作用。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不断探索新技术条件,运用新兴网络媒体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建立官方博客、官方微博,开通官方微信和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运用QQ群、飞信群等载体,达到点对群、群对群的信息沟通,从而有效占领新技术新媒体网络舆论高地,全面掌握涉腐舆情信息,及时进行科学的应对和处置。

  加强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基础保障工作。网络涉腐舆情发展已经进入高发、多发、常态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要科学地做好应对和处置,必须紧跟形势,紧盯舆论,注重立法和理论研究。在立法上,要形成完整、系统、全面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加强对网络内容的有效监管,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建立网络舆论安全监管机构,保持强有力的监管力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理论上,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形成更多更好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指导、推进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同时,要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增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智能化和信息化,为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应对和处置涉腐舆情提供保障。

【篇4】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篇5】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xx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

  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

  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

【篇6】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有关安排,集团公司及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了“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浓厚活动氛围,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参观及讨论等活动,现本人将学习心得报告如下。

  此次宣传周活动结合学习贯彻省委精神,以“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为主题,以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兼顾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一是旨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检举控告方式、渠道等知识,从而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扩大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知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逐步实现“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三是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把检举控告网络向乡镇、村社延伸,提高群众举报的便利性;四是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要求“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通过本次对宣传周的学习,本人一是深刻认识到检举控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举、控告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二是掌握了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要求,了解了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方式、规则与要求,使自己明白了信访举报有哪些途径,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如果告错了是否会受到处理吗等学习前的疑惑,提升了自己的检举控告能力;三是了解到规范检举控告行为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保障,诬告、陷害的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更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设专章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作出规定,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强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为一名党员,我将持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同时要身体力行地做好宣传和推动作用。一是不仅自己学,也要带动身边亲朋好友一起学,扩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影响力;二是坚定党员担当,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敢于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途径、方式等进行检举控告,正确发挥检举控告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事、做对事。

【篇7】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借力中央高层惩治打击腐败所展示的决心,网络反腐势头强劲,一批“老虎”、“苍蝇”因网络举报而落马。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一些网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和参与反腐的新利器。在新形势下,能否及时、规范地应对和处置网络涉腐舆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关系到我党反对腐败、建设清廉政府的成败。

  一、网络涉腐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直接性强,网络扩散速度快。较之传统模式下的涉腐举报,网络舆情通过微博、论坛、新闻跟帖、QQ群和网站等网络媒体渠道传播,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尤其是近年来手机网民的快速增加,微信等新的交流互动平台的出现,使得舆情发布更加多样化,传播更加方便快捷,扩散速度也更快。

  (二)复杂性强,真假情况辨别难。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发言者身份的隐蔽性,加之缺少网络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网民发布的内容较为广泛,往往鱼目混杂,难以辨识实情。从求证实践看,部分网络举报是真实的,但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也有部分网友出于吸引眼球、打击报复等目的,其发布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不能保证,一定程度影响了反腐的严肃性。

  (三)互动性强,网民关注程度高。网络事件之所以能成为舆论焦点,就在于网络本身开放式的环境,让大范围、大规模网民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赞成方的观点和反对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从而快速推动网络事件白热化,给应对工作造成巨大冲击。同时,近年来,网络涉腐舆情有“不达目的不罢手”的态势,在要求问责违规违纪行为干部的同时,公众力图通过网络实现问政权利。这种“网上”倒逼“网下”的方式,迫使政府处于消除负面影响的考虑,对举报案件立查立办。也正是如此,使近年来网络举报现象越来越多。

  (四)突发性强,有效监控难度大。从实践层面看,大多数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并不起眼,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然而却在短时间内在一定范围形成巨大舆论力量,引发网络舆情危机。这种发泄也好、真实举报也好,都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大大超出了相关部门的可控制范围。目前技术手段层面,单纯通过网站删贴的形式,往往会激化举报人的情绪,造成网络舆情的进一步升级和扩大化,给有效监控带来更大难度。

  (五)实效性强,解决诉求成本低。当前,我国的网络环境处于高度开放的状态,除去一些高度敏感的政治词汇外,网络上发出的各种信息几乎不受任何限制,更不像通过报纸、电视等发布信息经过层层审核,也不必象现实上访那样耗费人力、精力和财力。通过网络举报,几乎不花费任何成本,举报人只要在某个网站、论坛等新媒体发表相关信息,就可能会吸引大批网友聚集,发表意见或者广泛转发传播,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社会舆论热点。

  二、应对和处置涉腐网络舆情的主要问题

  应对和处置涉腐网络舆情工作是一件新工作,没有十分成熟的现成模式可以仿效,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纪检部门在应对和处置涉腐败网络舆情上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保障措施不到位。其一,一些纪检监察单位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不关注,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其二,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研究分析少、工作部署少、检查落实少,往往事件在网上热炒,形成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了,才去应对。另外,一些单位在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上,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项资金。机构、人员和资金的缺乏难以保障涉腐舆情处置的规范性,以致处置不及时、回复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最早出现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等事件,虽然最终处理结果满足了群众的心理需求,但应对和处置机关的被动应付显然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敏感性不强,反应处置不及时。有些单位领导认为出现网络舆情是极个别的事情,所以当成是虚事,缺乏应有的敏感性,很少花费精力、时间去了解网络涉腐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甚至对网络舆情听之任之,采取回避的方式,结果导致事件逐步发酵、无法控制。在回应媒体时不是积极地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而是躲躲闪闪,认为只要堵住源头,阻止媒体报道和网民跟帖,就能解决问题。有的还想方设法找人拉关系甚至花钱删帖。由于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使得网民质疑声音高涨,使政府陷于被动。

  (三)制度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规范。目前,我国现有的网络舆情管理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缺乏权威性和系统性,缺乏对网络的救济制度。立法滞后带来的是网络信息发展的无序和信息传播管理的混乱。针对当前网络涉腐舆情存在的侵权、诽谤和无序现象,并没有严厉的法律法规惩处,而对于涉腐舆情的后续追踪也往往是不了了之,缺乏相应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无论是网民和服务运行商,甚至是被举报的网络涉腐人员,在涉及相关责任追究时,很少根据法律法规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部门联动不力,协调机制不健全。在处理网络涉腐舆情过程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当地宣传、公安、督查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不够、系统性不强,应对时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状态,网络应对和处置资源浪费。有些单位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严重滞后,没有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操作流程机制、处置引导机制,没有制定出台专门规范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的规章制度,使得舆情应对工作不规范、处置效果不够好。

  三、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漯河市纪委监察局把网络涉腐舆情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网络涉腐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工作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主要是构建了五项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网络舆情工作形势,会商重大网络舆情处置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明确专人作为网络舆情应对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与处置工作。二是打造“三员”队伍。网情搜集员采取人工浏览搜索与搜索引擎搜索相结合,进行实时网络普遍监控,进入各个重点网站进行重点监控;网络舆情员采取撰写评论文章和跟帖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形成正面舆论强势,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微博管理员在网络上发布权威信息,解答网民疑惑,疏导网民情绪,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二)着眼发现舆情,构建监控机制。制定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搜集、分析、上报制度和办法,对主流门户网站、本地网站的新闻信息和互动类网络社区、论坛等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始终保持对舆情事件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同时,与网络舆情、网评工作捆绑互动,借助微博管理平台,要求全市200余个官方微博的300余名微博管理员对涉腐网络舆情进行全方位监控。通过组织发帖、跟帖等方式,引导、释放正能量,从源头上及时甄别虚假信息、阻止流言蔓延、有效处置舆情。比如,今年6月份,一位网友在某论坛发现一条谩骂省委巡视组的不实信息后,立即转给@清风漯河,管理员迅速协调处置,第一时间清理了有害信息。今年5月份,微信上发布市区某学校女教师性侵女学生的谣言,我们指导教育局政务微博迅速发布、扩散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传,不足24小时成功辟谣,树立了“不缺席、求速度、讲事实”的正面形象。

  (三)强化四级响应,构建预警机制。建立敏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紧急程度,将网络舆情划分并制定特别严重(红色预警)、严重(橙色预警)、较重(黄色预警)、一般(蓝色预警)四级预警响应机制。同时,划定了等级标准:蓝色级代表网民关注度低,传播速度慢,影响范围小,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黄色级代表关注度较高,传播速度中等,没有传统媒体介入,无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橙色级代表关注度高,传统媒体开始关注,传播速度快,评论量大,影响扩散到了很大范围,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红色级代表关注度极高,媒体高度关注,评论量较大,网络媒体转载和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扩大到了整个社会,舆情即将转化为行为舆论。蓝色级舆情由廉舆情网络信息办公室掌握处置;黄色级舆情报至分管常委;橙色级舆情报至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红色级舆情报至市委。2013年以来,共向中纪委、省纪委搜集上报各类网络舆情信息5000多条;向本级领导上报舆情快报54期,其中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2次、市纪委领导批示14次。

  (四)优化工作方法,构建应对机制。我们积极顺应“自媒体”时代潮流,建立以@清风漯河为龙头、覆盖县区、乡镇的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群,做到网上、网下宣传工作同步确保,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网络舆情管控力。对于舆情热点事件,清风漯河微博主动出击,成为吸引、疏导、化解舆情的重要渠道,赢得了网络舆论权威发布的话语权。按照“网民诉求全回复”的要求,实行“一督、二疏、三@”工作法。“督”,即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易形成舆情的违规违纪问题,启动联动督办机制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目前,清风漯河已经成为有效吸引舆情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疏”,即针对党员干部违法乱纪举报、涉法涉诉、信访遗留等问题,主动私信网友,真诚沟通,引导其通过信访、司法等途径解决。“@”,即针对网友政策咨询、求助等信息,给相关单位微博直接作出回应。截止目前,共转发交办此类问题160余件,诉求人满意率100%。

  (五)整合部门资源,构建联动机制。建立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漯河日报社、市工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信息互通、引导互动、处置互助”的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互通信息,分析当前舆论形势,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对策。出现重大舆情时,及时上报、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舆情应对处置,切实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多部门共同配合的反腐倡廉舆情应对处置机制,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环境。比如,今年5月份,中央电视台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某拖欠贷款一事引起舆论热议,我们迅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通报情况,并向市委主要领导提出舆情研判报告和应对建议,迅速促成对该事件的公开回应,短时间内平息了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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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述职报告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的组织部门、上级领导机关或本单位员工陈述或汇报自己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度纪检监察科级干部述职述廉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1-28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是“五套班子”之一,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锦集4篇),欢迎品鉴!
2023-01-28
工作总结需要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形势背景则包括国内外形势、有关政策、指导思想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纪检监察个人工作总结(通用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3-01-28
领导干部,主要指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中的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工作总结会【汇编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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